2012年10月14日星期日

歐遊03 – 大英博物館。羅塞塔石碑


今趟旅程去了兩次大英博物館,一次隨團,遊了一小時,一次自由行,留了大半天。那麼短的時間,只能精華遊覽埃及展館和巴特農神殿雕刻,加上匆匆走過亞洲館,算是見識一下。
 
在香港書展中買了《A History of the World in 100 Objects》的中譯版,不過出遊前也沒多時間看,只是回港後才有時間翻閱一下。書中提到的100件館藏文物,我見到5件,分別是拉美西斯二世石像、塔哈爾卡獅身人面像、巴特農神殿雕刻:人頭馬與拉畢斯人、羅塞塔石碑和奧古斯都頭像。其中,羅塞塔石碑應該是最值得留意的一件。它就放在埃及展館入口的正面,而由於一般人都是由埃及展館開始遊覽,某程度上羅塞塔石碑就算是放在博物館的入口,任誰進來第一眼就會見到。

為什麼羅塞塔石碑值得可以放在博物館入口?

每件文物背後都有它的故事,而羅塞塔石碑有三個故事,旅行團導遊輕輕帶過了最重要的一個故事,強調了第二個故事,而沒說原來就屬於石碑的第三個故事。遺漏的部分,最好還是打開書本去找尋。

石碑的刻成時間是公元前196年,是當時年僅十多歲的埃及國王托勒密五世受祭司加冕後一週年的紀念碑。而實際上,君主那麼年小,加冕也只是一週年,紀念碑什麼也只是形式而已,重點是碑上的敕令。敕令指出,埃及祭司可以留在古都孟菲斯而不必每年前往新都城亞歷山卓,而且,祭司還有稅額優惠。這是王室對祭司的承諾,也是妥協的象徵,以換取祭司對年幼君主政治上的支持。這個原來就屬於石碑的第三個故事,可能不太重要,導遊沒說,租用的錄音講解沒提,展品旁的簡介也沒見到。

石碑最重要的地方是用了三種文字刻成,但這稍後再提,先說那個導遊重點說明的展品講解,而這第二個故事,在我第二次重遊博物館時發現早已「表現」在石碑上,那是後來在石碑斷面旁刻上的第四種文字「CAPTURED IN EGYPT BY THE BRITISH ARMY 1801」。導遊所強調的故事,就是這塊石碑的來歷:法軍入侵埃及,無意中挖到這塊石碑,但後來在埃及敗了給英軍,石碑就被英軍送回英國。今天,埃及要求英國能夠歸還石碑,當局的回應自然是「石碑不是我們奪回來的」。

大英博物館也可以說是戰利品館藏,個人認為石碑是一件特別的戰利品,它的特別之處在於它身上就刻著自己是戰利品。比起2000多年前用來宣示權力的原有刻文,1801年的刻文是另一段宣示權力的象徵,把它放在博物館的入口,你說它只有學術意義我也不信。

撇開政治,羅塞塔石碑的重要性在於埃及聖書體象形字的破譯。聖書體象形字只埃及祭師使用,在雕刻羅塞塔石碑的時候,據說已很少人懂得,過多五百年,更已無人能懂。雖然在殖民時代歐洲列強得到不少埃及古物,但刻在文物上的聖書體始終不能解讀。石碑的出現改變了這種情況。

由於石碑同時有官方的古希臘文、埃及平民用的象形字和埃及聖書體,學者可以由熟識的古希臘文著手進行破譯。第一步的突破由英國學者湯馬斯.楊格踏出,他指出一組重覆的文字應該是托勒密王室的用名。其後,法國學者約翰法蘭沙.商博良則發現聖書體文字是由聲音和圖像共同表達文意,在語音的拼寫後再加上一個圖形是為一個字詞。從此,聖書體得到真正的破譯,木乃伊棺木上的文字、埃及年表、字刻板、獅身像刻字等等,全部得以解讀。它就像一把鎖匙,打開了四千多年的文化寶藏。

放在大英博物館入口,羅塞塔石碑象徵的是一條文化之匙,它打開了一道通往古代的大門,讓人們對前人的種種有更多了解。在展品簡介的最後一段中這樣寫道:「The Rosetta Stone has become an icon of all our attempts to understand the past in its own words.



後話 --- 有人問:博物館有什麼好看?如果沒有充分的解說或文字記錄,對一般人來說博物館是沒什麼好看的,因為一般人不是考古學家、藝術家、專門學者……對著文物、藝術作品等等一般也不大懂得欣賞。但如果有充分的解說,再加上個人的想像力,親身觀看、接觸文物絕對像是一次時光旅程。我們所經歷的不一定從父母出生的一刻開始,前人留下來,加上我們自己的觀察、想像、洞見、求證,絕對可以把屬於自己故事的起點推前,也豐富到未來的生活。有人看木乃伊只是死人的防腐處理,但有人卻從木乃伊棺木中的細節去研究中東古代的貿易鏈。看到什麼,有什麼得著,主要還是個人有沒有心去留意、享受。
 
多謝區家麟推介書本:A History of the World in 100 Objects by Neil MacGregor (Director of the British Museum)
中譯本:看得到的世界史(上下冊), 劉道捷、拾已安譯

2012年10月12日星期五

歐遊跑步

 
有團友說,歐洲人大多都身材均稱,沒見到什麼肥人。確實,不是一街單車,就是一街跑手,加上物價高昂,真是有肥人才怪。
 
湊巧,團友中有兩位也玩馬拉松(而且還很強!其中一位是Sub3跑手!即是3小時內可以跑畢全馬的跑手!),他們在旅途中會抽空出來跑步,我跟跑也玩了幾天。一天在意大利的拍拉圖,一天在瑞士硫森,一天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最後一天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今天我可以告訴別人:在歐洲多國有我的跑步足跡 ^+++^
 
 
外國的月光沒有特別圓,但空氣卻特別清新。在硫森,我們跑在真的是「人住的地方」:
 
 
 

 
回到倫敦,自由行中,我們踏單車,人家在跑半馬拉松 (Royal Parks Foundation Half Marathon),Still feeling oak-ay???
 


歐遊01 - 單車



倫敦路上,一堆堆單車群飛快駛過,騎者一身裝備,半伏騎姿,要不是看到一個個背包行囊,你也會以為是有單車比賽在進行。看看手錶,原來是當地的上班時間,人人趕回公司,難怪個個像運動選手。

歐遊中第一幕吸引我的不是什麼西敏寺、大笨鐘,而是這幕飛車場景。小時候去大陸旅行,一條馬路都是黑壓壓的單車,今天經濟起飛,滿街則是「肥肥綿羊」電單車。但在另一個國度,卻好像要「回到過去」,訴說著汽車發展不一定帶來好處,簡單的機械(單車)更容易平衡生活上的方便、環境保護(如石油運用、廢氣排放等)和身體健康。

  

跟隨旅行團到過西歐多個國家後,我們回到倫敦也玩了一趟單車之旅,穿梭於小巷、公園,感受在都市中的那份舒適、悠然。